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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等高危行业应为全员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5-4-7 15:37:49   阅读次数:


    应急管理部、金融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投保范围,扩大了保障范围。

    《实施办法》明确,矿山、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单位应当给全体从业人员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不得因用工方式、工作岗位等差别对待,并提高保障额度,将安全生产事故每人死亡伤残责任全国最低保障限额由30万元提升至40万元。同时,建立重大或典型事故快速理赔机制和预赔款机制,在事故发生后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快速支付或先行支付已确定的保险赔偿金。

     

    作者:英 轩

    来源:中国矿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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